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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东莞发布新冠病毒感染人员分级分类诊疗方案!

2022年12月11日 11:16 0人参与  0条评论

在新冠肺炎疫情处置迎来重大转折之后,各级医疗机构面临的严峻考验刚刚开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12月8日,东莞市疫情防控指挥办医疗救治组向全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印发了《东莞市新冠病毒感染人员分级分类诊疗方案(第一版)》。

这是继12月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医疗机构就医流程做好当前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后,市疫情防控指挥办医疗救治组发布的又一个重磅文件,为关键时刻做好医疗救治、更好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指引。

1、分类诊疗“第一版”方案要点

“第一版”方案分三个方面,包括:支持自我医疗,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提升收治能力,完善分层分流救治体系;加强培训引导,做好支撑服务保障。

其中,在“提升定点医院重症救治能力”上,明确市第九人民医院作为定点医院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按重症、儿童、妇产等分专业收治,分别由市人民医院、市第八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负责。

在“提升儿科、重症、急诊能力”上,明确“迅速培养一批可转换为重症、儿科的医护人员作为后备力量,2022年12月底实现辖区内重症和儿科医护人员数量增加三分之一,2023年2月底实现辖区内重症和儿科医护人员数量倍增。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重症增加救治床位,其中重症监护病床按照医院总床位5%比例设置,门诊设置阳性感染者隔离诊室,住院病区设置阳性感染者缓冲病区,用于处置发现的阳性感染者,并根据病情进行治疗和转运。”

在“提升新冠阳性感染者收治能力”上,明确“各镇街(园区)要确定至少1家定点红码医院或院区,用于集中收治病情较重或具备高危因素的新冠阳性感染者,设置重症救治床位,具备透析服务能力。”

2、充实基层人员,满足群众看病

具体而言,在“支持自我医疗,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上,“第一版”方案提出增强居民自我医疗能力。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患者,可进行居家隔离自我医疗。各镇街(园区)指定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居家自我医疗人员急危重症转诊服务。

积极发展线上医疗。各互联网医院做好线下医疗救治保障的同时,全力提供便捷优质的互联网诊疗服务。各镇街(园区)要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通过远程指导、互联网医疗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居家人员提供康复指导支持和心理支持。

完善医院社区转诊机制。当阳性感染者出现病情加重的情况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特殊病人开展上门巡诊,评估健康情况,根据评估情况及时处置。根据患者病情及意愿,通过自驾车、120急救车或志愿车队等方式转运至医院进行治疗。

增加基层医疗服务供给。鼓励药店和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为居民就近就便提供购药就医服务。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均要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配备充足的医疗力量,满足患者就医需要。

充实基层医疗服务力量。通过医联体统筹、医护多点执业以及多种途径招募等方式,补充合格的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在统筹做好社区高龄合并基础性疾病、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孕妇等特殊群体的日常健康监测的同时,满足居民到基层医疗机构看病就医需求。

3、迅速加强儿科、重症救治能力

在“提升收治能力,完善分层分流救治体系”上,“第一版”方案要求各镇街(园区)要统筹规划,制定完善医疗救治方案、阳性病人转运和收治方案,统筹辖区内医疗资源(床位、人员、设施设备、防护物资等)。

摸清人员底数。提前谋划,以镇街为单位,通过调查问卷、入户家访、微信小程序等方式,摸清辖区血液透析、放化疗、孕产检、慢性病、新生儿保健患者等重点特殊人群底数和就医习惯,尤其是65岁以上合并严重基础疾病(肿瘤、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慢性肾功能衰竭、自身免疫缺陷疾病等)且未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免疫的患者,建立台账并动态更新。

提升定点医院重症救治能力,提升儿科、重症、急诊能力,提升急救转运能力,提升新冠阳性感染者收治能力,完善新冠阳性人员救治体系。二、三级以上综合、妇产、儿童等专科医院均应设置隔离病房(红区病床),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床位储备,具备紧急和危重患者救治能力。

同时,各镇街(园区)要建立健全发热哨点—发热诊室—发热门诊体系,所有镇街对现有发热门诊按2倍进行增设或扩容,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其他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都要在医院独立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开设1家发热诊室,鼓励一级医疗机构设置发热门诊(诊室)。

4、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和关心关爱

随着“新十条”的实施,医疗机构面临史无前例的巨大挑战,医务人员的压力如山。为此,“第一版”方案要求加强医务人员关心关爱。同时加强培训,提升疾病早发现、重症高风险因素判定、重症早期识别、规范救治和院感防控等专业技术能力。

用好“白名单”制度,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同时,最大程度减少医务人员非战斗性减员。各镇街(园区)要协助做好医院医务人员集中居住酒店等场所的住宿、生活、交通、餐饮保障。对于发生新冠感染的医务人员,要特别加强关心关爱,做好医学观察与救治服务。

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医疗机构如因接诊救治涉疫风险人员、阳性感染者导致工作人员感染的,予以免责。对于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等医务人员可以先进行抗原检测,根据医务人员健康状况和检测结果等,安排进入相应诊疗区域工作或者居家健康监测。

加强对疫情防控政策、医疗救治服务措施及健康科普等信息的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要点解读,推动医务人员和群众科学合理认识新冠疾病特点,认识到疫情形势发生变化后就医模式调整的必要性,充分落实各方责任,调整医疗行为和就医行为,推动各项优化措施落地见效。

来源: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编辑:莫星辉关键词:医疗;救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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